11月14日,敦化市某公司報檢出口到韓國的一批中藥材黃芪,180箱,5760千克,10800美元。延邊檢驗檢疫局駐敦化辦事處檢驗檢疫員現場隨機抽取36箱開箱檢驗,發現每一箱黃芪都有生霉現象,隨即將全部貨物開箱檢驗檢疫,發現該批貨物均都有生霉現象。經分析,黃芪生霉原因是潮濕未及時晾曬所致。判定該批貨物為不合格,不準出口。
18日,該公司工作人員找到敦化辦事處,談了自己的想法:準備將該批黃芪再次加工,用水浸泡后再用毛刷進行刷洗,烘干后出口,以減少損失,并說韓國客商對此做法已認可。辦事處在否定了該公司做法的同時,做了耐心的解釋工作,黃芪生霉品質發生變化,用水浸泡的同時藥效降低了,貨物能否出口的根據在于是否符合檢驗檢疫標準,與外商認可與否沒有關系,通過辦事處耐心解釋后,公司打消了將該批貨物出口的念頭。
辦事處的做法以實際行動踐行了總局“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十二字工作方針,確保了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了我國的對外貿易信譽。
(延邊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