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1月1日開始,義烏檢驗檢疫局開展了打擊使用偽造檢驗檢疫證書的專項行動,對行動中發現的4起使用偽造檢驗檢疫證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
2010年10月30日,義烏某公司向巴基斯坦出口一批塑料花,進口方要求該公司隨貨物提供由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品質證書一份。該公司找到某制售假證的犯罪分子羅某(已另案處理),以200元價格購買了一份偽造的檢驗檢疫品質證書一份,并將該偽造的證書寄給巴基斯坦的客戶用于清關。
2010年11日10日,義烏某公司向制售假證的犯罪分子羅某(已另案處理)購買品質證書一份寄給客戶,隨后客戶把該偽造的檢驗檢疫證書交給了土耳其海關用于清關。
本次專項行動共調查假證線索10條,發現違法案件4起。行動也拉開了義烏局進一步鞏固“雙打”行動成果,打擊使用假證書的序幕。近年來,各國對進口產品的要求越來越高,多類產品出口都要求具備檢驗檢疫證書。個別企業因產品本身存在問題或貪圖方便,心存僥幸,企圖使用假證蒙混過關。從義烏局近年來查處的案件看,雖然各國對檢驗檢疫證書的核查越來越嚴格,檢驗檢疫機構也加大了對使用假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但使用偽造證書的違法行為還不同程度的存在。為此,義烏局首先根據轄區內外貿企業特點制定了打擊使用偽造檢驗檢疫證書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加大力量開展對此類偽造檢驗檢疫證書行為的稽查。二是擴大宣傳范圍,提醒廣大外貿企業遠離假證,避免損失。出口企業往往是使用假證的最直接的受害者,損失較輕的導致出口貨物被退運以及由此帶來的各種費用支出,損失較重者則可能面臨進口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裁。三是拓寬查處假證案件的線索來源。為進一步嚴厲打擊偽造、販賣、使用假冒檢驗檢疫證書等違法行為,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和我檢驗檢疫機構國際信譽。義烏局在保持打擊假證的高壓態勢下,廣泛動員和借助外貿企業的力量,共同筑建打擊假證的監管鏈條。
(義烏檢驗檢疫局)